左二为卞鹏萱女士,左三为沙永春先生
11月20日上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沙永春先生和卞鹏萱女士如约而至,和教育基金会执行副理事长刘松玉教授一起签署了“朴衡奖学金”捐赠协议书。
沙永春律师为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业务部主任;卞鹏萱律师是我校法学院1999年第一届毕业的校友,毕业当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1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此次二人慷慨捐资,设立“朴衡奖学金”,旨在激励法学专业学生勤奋学习、认真钻研,能取得更好成绩。
“朴衡奖学金”总额20万元,主要奖励法学院工程法专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生,每年共奖励7名学生。
刘松玉执行副理事长颁发捐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