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苏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赵建明副处长偕同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等一行5人专程来到我校,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介绍了具体的办理程序。
我校教育基金会、国际合作处、海外教育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听取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4月28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基金会相关同志积极交流中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