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文)有关要求,江苏省财政厅对江苏省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告(苏财税﹝2018﹞4号文)。
附件:1.江苏省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附件1江苏省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1月17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