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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恭达:中国书法以“中和之美”为最高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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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19:58    来源:搜狐网
    “中庸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创作审美奠定了基本理念,同时书法艺术形式演变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因此儒家文化是形成书法法度的基础。

    中国书法的基本精神是“道中庸”而“致中和”以达“极高明”。《礼记》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由中致和”的书法道路,求“和”也即求“无所乖戾”;求“中”也即求“得所宜”。

    纯正者,纯粹正脉也。中国书法历来推崇中和之美,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以“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为最高审美理想。“致虚极,守静笃”,纯正者,必重“虚而静”,力求达到灵虚之境,明光精神。故书家要沿此正脉潜修渐进,以虚静为人格风范的涵养方式求得艺术的纯正。

                ——言恭达《抱云堂艺思录》

    “尚中贵和”的思想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所在,“中”是方法、是手段,用以达到和谐之目的。“和”是什么呢?春秋时晏婴说,“和”就像羹汤,是五味的调和,“和”就像乐音,是八音的和谐。总之,“和”就是有差别且包容着差别的多样性统一。对立统一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哲学具有特色的朴素辩证思维观,并对中国传统美学和艺术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言恭达先生说“书法艺术形式演变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因此儒家文化是形成书法法度的基础”,故此,“中和之美”成为中国书法的最高审美理想。
    古人论书,多以“中和”为审美追求,王羲之《用笔赋》中出现的“方圆”“纤粗”“威而不猛”“藏骨抱筋”“含文包质”等词汇均是“中和”的审美特征。唐太宗李世民称“王羲之书,详查古今,尽善尽美”,刘熙载《书概》:“右军书‘不言而四时之气皆备’,所谓‘中和诚可经’也。以毗刚毗柔之意学之,总无是处。”无不说明王羲之书法在儒家“中和之美”思想的指导下,而创作出“会古通今,不激不厉,规矩谙练,骨态清和,众体兼能,天然逸出”的作品,被后人尊为“书圣”,其书法被奉为典范,推崇倍至。既然中国书法以“中和之美”为最高审美理想,当代书者何以能做到?言恭达先生高屋建瓴地指出“‘道中庸’而‘致中和’以达‘极高明’”,这是中国书法的基本精神,也是我们所应遵循的学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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